(一)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1.建設目標。跨領域、跨行業整合多學科資源,完善以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基礎研究、臨床研究、技術創新平臺為主要支撐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優化中醫藥領域科技布局。
2.建設任務。依托現有資源,建設若干中醫藥相關多學科交叉融合的全國重點實驗室、中醫類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30個左右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100個左右國家中醫藥局重點實驗室,提升中醫藥科技服務能力及協同創新能力。依托國家和省級藥品檢驗機構,建設30個左右國家藥監局中藥市場質量監控和評價重點實驗室、30個左右國家藥監局中藥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重點實驗室,整體提升藥品檢驗機構的中藥質量評價能力。
3.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大實施保障力度,在運行管理、崗位管理、人才聘用、職稱晉升等方面創新機制。支持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在省級科研項目中加大對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的支持力度。注重培育省級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功能互補、錯位發展。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負責。
(二)中醫藥古籍文獻傳承。
1.建設目標。提升中醫藥古籍原生性、再生性保護能力,提高中醫藥古籍資源的利用效率。
2.建設任務。一是依托現有數字平臺建設中醫藥古籍數字圖書館,建立中醫藥古籍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平臺和中醫藥知識服務系統,推動中醫藥古籍數字化挖掘,打造中醫藥古籍數字化服務應用產品。二是依托現有機構,改善中醫藥行業古籍保護條件,全面開展中醫藥古籍文物定級、建檔、備案工作,加大瀕危珍貴古籍保護修復力度,提升中醫藥古籍保護及利用能力。
3.配套措施。各地要發揮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醫醫療機構等在古籍保護和現代化應用方面的資源和人才優勢。項目單位要把古籍保護工作擺上重要日程,納入重點工作計劃,落實建設經費,加強專業團隊建設,改善古籍保護條件。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財政部等負責。
(三)中醫藥科技重點項目研究。
1.建設目標。布局一批中醫藥科研項目,系統化詮釋中醫藥科學問題,提升重大疾病臨床療效、中藥質量水平,科學闡釋中醫藥機理,完善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體系。
2.建設任務。一是開展中醫藥防治重大疑難疾病臨床方案優化研究、中醫藥療效與作用機制研究、臨床循證研究及評價研究,組織篩選50個中醫優勢病種。二是開展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推動中醫理論的原始創新,闡明作用機制,助力臨床精準診療。三是研發一批臨床療效好、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藥新藥。
3.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強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多學科聯合攻關的中醫藥科技創新機制。項目單位要加強科研人才培養,完善激勵機制,推動產學研醫政深度融合。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四)中醫藥關鍵技術裝備研究。
1.建設目標。推動實施中醫藥現代化關鍵技術裝備項目,提升中醫藥技術裝備水平、產業創新能力及產業化水平,在關鍵技術裝備方面取得突破,為科學研究和產業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建設任務。一是開展中醫特色診斷治療裝備研究,研發中醫數字化輔助診斷裝備、中醫特色療法智能化裝備、中醫治未病現代化裝備。二是開展中藥品質智能辨識與控制工程化技術裝備研究,研發推廣中藥材生產與品質保障、中藥飲片智能炮制控制與調劑工程化、中成藥制造核心工藝數字化與智能控制等技術裝備。三是開展中醫藥技術裝備共性標準等可度量技術規范體系建設和應用轉化,研發中醫現代“銅人”,開展中醫藥技術裝備在慢性病防控中的應用示范。
3.配套措施。各地要加強政策保障,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關鍵技術裝備研發。項目單位要落實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完善激勵機制,調動廣大中醫藥科技人員參與關鍵技術裝備研究開發的積極性。
4.部門分工。國家中醫藥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負責。
(五)做大做強中國中醫科學院。
1.建設目標。建設形成布局合理、優勢明顯的學科體系,發揮中國中醫科學院示范引領作用,打造成為中醫藥科技創新核心基地和創新人才高地。
2.建設任務。一是調整優化中國中醫科學院科技發展布局,加大對基礎研究、弱勢和小眾學科的支持力度,做強一批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優勢學科。二是加強青蒿素研究中心、中國中醫藥循證醫學中心、中醫藥疫病防控中心等建設,形成具有行業領先水平的科技創新高地。三是實施中國中醫科學院人才強院計劃,加強中醫藥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四是指導省級中醫藥科研院所加強能力建設。
3.配套措施。中國中醫科學院要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科研組織模式,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權,在崗位設置、薪酬等方面建立更加靈活的政策機制。
4.部門分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中醫藥局、財政部、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等負責。